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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Publicity

智慧高新-高新区智能化办案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19 作者: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智慧高新-高新区智能化办案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3】项批新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高投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高投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3】项批新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智能化办案中心,总建筑面积约7633.8平米,其中地上建筑三层面积约3732.99平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900.81平米,并建设内部智能办案信息化系统等设施设备。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22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 ,设计工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20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高投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板仓工业园区东环路19号

 邮    编: 643030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813-82114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邮    编: 453002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    话: 028-62507515

 传    真: 028-6250751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5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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